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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6000名群众成为首批受助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7:12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谭克扬 通讯员 梁迪军 沈念梓)今天下午,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李万郴在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的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从现在起正式实施,经本人申请和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审核,今年全省共有6000多名符合条件的城乡群众成为首批受益者。

  我省是全国第一个自行制定和实施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的省份,是

继2005年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之后,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将其列入了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等3个重要文件以及今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重要内容,分别进行了部署。

  全面推行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是用文明的办法,温馨的手段,推进人口计生事业,打造“温馨计生”,“甘露计生”,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过去,由于种种原因,我们采取了一些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和处罚措施来开展计生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人们的观念发生了显著变化,必须从过去的单纯处罚多生向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重转变。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在生产生活方面,比普通计生家庭的困难更大一些,推行这一制度,就是要让这些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群体优先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从而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我省实施这项制度,不仅覆盖了农村,而且覆盖了城市,打破了城乡二元分割结构,实现了城乡计生优惠政策统筹。它与我省已经建立的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相比,扶助对象的年龄由年满60周岁降低到年满50周岁,使这部分受惠家庭提前10年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扶助。

  此外,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的资金,是由中央和省、市、县四级财政分别承担的,而这次扶助对象每人每年享受的600元扶助金,在国家正式启动这项扶助制度之前,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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