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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规费年度审验的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7:12 红网-湖南日报

  根据《湖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凡我省境内民用机动车辆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按规定办理交通规费年度审验。请各车属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养路费、客运附加费、货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缴(免)讫凭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购置税(费)证、车辆合格证原件,到车籍地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办理2006年度交通规费审验手续。2006年新增车辆按规定已办理交通规费注册登记和缴纳了全年交通规费的免予办理2006年度审验手续。所有需年审的车辆必须经交通规费征稽机构现场验车。交通

规费年度审验时间从2006年11月20日开始至2007年3月31日结束,对在规定期限内不来征稽机构办理规费年审的车辆,不得享受下年度相关征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告

  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

  200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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