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办责任制”追回经济损失1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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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8:17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11月5日讯(何淼玲 张吟丰 盛俊杰)今年以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在信访工作中狠抓“首办责任制”的落实,从群众来信来访的线索中挖出案件36件,追回经济损失1300万元。 “首办责任制”即首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检察官,对案件的处理负责到底。它规定,首办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案件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控申科。它避免了干警对 案件相互推诿和久拖不办现象的发生。今年来,开福区检察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9件,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14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