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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企众员工镉中毒 索赔案惠州已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邓新建 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港企员工镉中毒案11月3日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开庭审理。

  据了解,惠州超霸电池厂和先进电池厂属于香港上市公司金山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池部,两厂镉中毒员工索赔案共涉及146名工人。两家电池厂员工镉中毒发现于2004年5月,各大媒体及社会均对此案给予关注。

  这146名原告在诉状中称,在原告被查出体内镉超标后,只得到了少量补偿后便被解除劳动关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方承诺一年后安排原告等人进行健康检查及承担相关的费用(包括生活费),但都未履行。由于得不到治疗,抵抗力下降,有的员工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病症,被其他企业拒收,一直失业,生活艰难。因此,原告提出进行镉复查,并要求赔偿误工费、复查费及恢复劳动关系等。

  对于这146名员工的诉讼请求,被告称原告提出的误工费及恢复劳动合同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当日审理后,法院没有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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