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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养狗困局:防疫管理少 监督乱成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9:09 兰州晨报

  聚焦金城养狗困局

  《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流于形式导致安全隐患突出

  防疫管理少监督乱成麻

  在城市养狗量大增、管理近乎失控的状况下,人们开始重新审视2001年11月颁发的《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期待《规定》能够得到合理的修订,提

  高《规定》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并在一定的监督体制下认真执行。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规定》不能执行的情况之下,当前犬类防疫市场和人的相关防疫工作也只是浮在表面,甚至是混乱的,其暴露出的管理缺失和安全隐患是不容忽视的。

  防疫混乱市民困惑

  11月1日,魏女士拨打本报客服热线96555反映,她看了本报关于金城养狗困局的报道后很有感触,自己养狗已经一年半了,从来没给狗做过防疫,现在想给狗打疫苗,但却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打。像魏女士这样摸不清“门道”的人还有很多,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前狗的防疫市场乱象横生。

  《规定》无人落实

  《规定》中规定:“犬主应当依照农牧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按期携犬到市农牧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所在县、区农牧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犬进行检疫和免疫;负责进行检疫和免疫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在犬类免疫证上记载犬的检疫和免疫状况。”尽管《规定》注明了检疫和免疫的办法,也指定了管理机构,但在犬主缺乏意识,相关负责单位又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使得这一检疫和免疫的规定形同虚设。

  防疫市场鱼龙混杂

  家庭养犬到底应该到什么地方做检疫和免疫呢?记者在采访中得知,除了省、市、区、县的动物检疫和防疫部门外,许多宠物医院也可承担这项责任。记者随即对一些宠物医院进行了暗访,发现大多数宠物医院都持有防疫许可证,根据有关规定,持证单位都可以对动物进行免疫。但记者在小西湖一带却发现了个别没有防疫许可证的宠物医院也在暗中从事宠物免疫工作,这样的免疫后果让人担忧。但更为让人忧虑的是,那些正在出售的狗,相当多的都是卖狗人自己给狗做免疫。在永昌路狗市,一宠物店店主告诉记者:“我店里的狗都免疫了,疫苗是我自己买来自己注射的,绝对保险。”但专家却告诉记者,疫苗的存放、注射都有严格的技术规范,自己注射绝对难以保证质量。

  防疫许可证办理混乱

  街头巷尾的宠物医院五花八门,往往让养狗的人无所适从。事实上,宠物医院生意红火的背后隐藏着众多隐患。11月3日,记者以欲办宠物医院为名拨打了城关区动物检疫站的电话,结果被告知只要有兽医执业资格证,花100元就可以办理防疫许可证,当得知记者“雇用”的兽医是一名大学生,并没有执业资格证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那就凭毕业证也可以办理。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在打针收费的问题上也比较混乱,进口药和国产药价钱相差一倍,而且“砍价”之后打针还能打折!而记者另外了解到,大多数针剂的价格都在10元以内,但有些宠物医院的注射费就要收取20元。

  许多从业者没有执业资格证

  宠物医院到底应该具备怎样的条件,宠物医生又该具备什么样的资质?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兰州市农牧局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3年以前,从事宠物医疗的人员必须要有从业资格许可证,但2003年省政府审批新的收费许可事项时,将兽医从业资格许可证考试收费一项取消,使得2003年之后,我省没有再发放新的兽医从业资格许可证,这直接导致目前许多动物医疗从业者没有执业资格证。

  处理伤口要去正规机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被狗咬伤、抓伤之后,很多人对自身的防疫问题缺乏了解。《规定》中着重说明了狗的检疫和免疫,涉及人被狗咬伤的防疫工作只是简单地提到犬主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救治。有关专家表示,人的防疫应该依照《传染病防治法》严格进行。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副科长、副主任医师刘建锋说:“人被犬只咬伤、抓伤后,主要的问题就是对伤口的处理和疫苗的接种上。除了省市疾控部门外,凡是正规的医疗机构都可以从事这两项处理。”

  刘建锋告诉记者,伤后的救治要及时,但在选择医院的时候应该尽量避免那些街头诊所。他说:“伤口的处理需要碱性药物,疫苗的存储、运输也有一定的条件和要求,一旦出现失误,后果不堪设想。这些严格的要求往往是许多小诊所达不到的,而且平常的诊所是没有注射疫苗资质的。”

  狗的检疫免疫出现失控

  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规定》在5年里没有被执行,导致了许多问题的出现,尤其严重的就是狗的检疫和免疫问题出现失控。这位人士说:“在近年来我国部分狂犬病高发省份狂犬病发病率不断上升的趋势下,兰州应该加强预防工作,首先要从狗的强制检疫和免疫开始,加强对狗的管理。另一方面,人在被狗咬伤、抓伤之后,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强制防疫措施,确保不出现疫情。”

  11月2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兰州市法制办副主任罗应龙,他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对《规定》进行修订,以期修订后的《规定》更能适应兰州的实际情况。同时,他还表示,在《规定》修订稿出台之前,有关部门应该切实行动起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大对《规定》的执行力度,否则,政府将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进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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