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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卞广春:请给火车票涨价一个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9:10 东方网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铁道部正尝试寻求一种方法来“堵”住我国铁路建设资金的庞大缺口。近日记者获悉,今后火车票价有可能效仿民航的机场建设费概念,在票价中引入“铁路建设基金”。旅客的感受就是票价涨了。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就此事进行市场调研。(11月5日《现代快报》)

  铁路建设资金存在庞大缺口,首先想到了向旅客收取铁路建设费,因为旅客群体力

量所限,这成了一个最容易获准通过的方案。铁路建设费,是继机场建设费出笼以后,又一个与电话初装费类似的问题,是荒谬而拙劣的鱼肉百姓的借口。

  首先,铁路客运业属于公益事业,政府是公益事业的承办主体,铁路建设费是政府责任的转嫁。纳税人缴纳的各项税收里面,已经包含了兴办相关事业的费用,再收取铁路建设费,等于向纳税人重复征收。如果国家税收难以适应经济开发现状,可以通过正当途径,提出新的税收征缴方案,或者减缓铁路开发步伐。具体而言,铁路建设的计划和方案,也有是否量力而行的现实问题。

  其次,旅客购票的合同效力,是从上车开始到下车结束,铁路建设费形成旅客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向旅客收取铁路建设费,并没有对旅客利益带来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延续,也没有将任何铁路财产和管理权利让渡给旅客,与客运合同存在明显歧义,收取铁路建设费于法无据,于理不明,名不正言不顺。旅客掏出铁路建设费,是以壮大和养肥铁路运输部门为最终结果的,从常规分析,即便旅客把铁路客运部门“扶上马”,享受的仍然只有“风尘”之害,而不会有其他任何好处。

  其三,既弥补铁路建设投资缺口,又不损害旅客利益的选择,并非只有收取铁路建设费一条路。政府投入、银行贷款、铁路自筹,是建设铁路运输事业资金的主渠道,若要让百姓参与,也只能通过发行铁路融资专项债券,或者吸引民间力量参与铁路客运投资等方式,谁投资谁受益远远胜于铁路建设费的收取。

  总之,向旅客收取铁路建设费,是税费不分、垄断业改革不全面现象的表露,是政府行政加大垄断业特权,直接有损公民利益的综合结果。


作者:卞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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