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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鼓励利用外汇衍生工具从事投机性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9:20 南方日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申

  不鼓励利用外汇衍生工具从事投机性交易

  据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5日重申,我国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市场正处于发展初期,现阶段外汇交易应以风险防范为主,不鼓励利用衍生工具从事投机

性交易。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境内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境外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银行应在规定业务范围内对客户提供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的产品服务。

  《通知》还明确,居民个人可以在银行办理符合规定的人民币购汇境外理财或投资项下外汇收支的避险保值。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尚不能自由流出入,境内参与境外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无法实现套补,风险无法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迅速发展,交易范围扩大,参与主体增加,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国内外汇市场从事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证。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化,我国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增加,多方面的需要将进一步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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