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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城周边“住改商”难禁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9:20 南方日报

  装满货物的小推车进出居民楼,狭窄的楼道时常被阻

  服装城周边“住改商”难禁止?

  环境噪音污染、消防隐患让居民日夜难安

  社会观察

  见习记者陶国睿记者姚楚湘

  话题缘起

  沙东有利服装城是沙河大型服装批发市场之一,生意非常红火,最近本报接到附近居民投诉称,这一带“住改商”情况普遍,随之带来了环境、治安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采访当天,上午10点,记者见这里的人气已“旺”起来。很多装满货物的小推车从附近的居民楼里推出来,狭窄的楼道不时被阻塞,居民将身子贴着墙壁才可以勉强通过。记者随机走进濂泉路南梯18号楼进行调查,发现这里的住宅大部分果然如投诉读者所称的,被改建成了仓库和写字楼。

  目击

  仓库写字楼“混”为一体

  这是一栋8层的旧楼,刚进楼梯,就有几个工人把成捆的衣服用黑色胶袋打包从二楼顺着楼梯滚下来,完全不顾下面有没有人。在三楼一个单位,记者看到了一个小型的成衣仓库,里面的房间已经被打通成一个大仓库,用衣架分隔成七排,整齐地堆放着各颜色的衣服,一个工作人员正在对着单据拿货,门口则停放着一架小推车。而对面单位则被改建成公司写字楼,进门的墙壁上赫然标着“香港××服装公司”,里面还有三两个工作人员在上班。在楼上几层,记者都发现了有类似改建的仓库和写字楼。

  由于服装批发生意在这里已经成行成市,该栋楼的停车场也被改建成了一个小型的“长江服装批发市场”,据该栋楼住户称,为了建这个服装城,一楼一根原本用于基础承重的支撑柱也被打掉了,留下了安全隐患。另据部分住户反映,由于服装城附近每天都有很多纸皮箱丢弃,从下午5点开始到凌晨2点,他们楼下就成了临时的垃圾分拣站,居民晚晚不得安宁。

  暗访

  居民楼竟现“黑旅馆”

  在该楼8楼,记者竟然发现了一个小旅馆,门口没有任何标记,蒙着纱窗的铁门紧闭着,隐约可以看到一个壮汉正坐在椅子上看报纸,记者一敲门,立刻引起了该男子的警觉,不停盘问,记者谎称是以前在这里的住客介绍过来的,才得以入内。这也是一个住宅单位,三个房间均被改装成“客房”,每间房里面安放了4张一米宽左右的上下铺架子床,有一台小电视,床单上有很多油乎乎的污渍,几个青年光着膀子正挤在里面看电视,而阳台则被改装成厨房和厕所。据老板介绍,这里一个床位每晚只收18元,还可以包餐。当问及住在这里是否需要登记身份证时,老板还奚落记者,“我们这不需要那玩意,随时过来住。”发票和相关证件更是难觅其踪。

  因为有些楼层“住改商”,该楼人员混杂,住户蔡先生向记者介绍,每户居民家几乎都被偷过,他们家今年就失窃三次,频繁被“梁上君子”光顾,让其苦不堪言,“每天这么多陌生人在这栋楼出现,让人防不胜防。”

  无奈

  环境恶劣居民纷纷“逃离”

  南梯18号楼原本有24家住户,现在只剩下10户还在“坚守阵地”,特别是今年年初以来,搬出去的人更多。“这里每天都堆放了这么多的易燃品,每天都有那么多的闲杂人员出入,能保证我们住户的安全吗?为什么就没有人管管!”在向多个部门投诉未果之后,黎先生吐出了这栋楼所有住户的心声。

  “住改商”带来的“后遗症”让众多业主难以安居:楼房公有部分空间被随意拆改,甚至破坏建筑结构,改变承重;商业经营带来大量外来人员,带来不安全隐患;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等。在调查中记者发现,这一带的居民楼都普遍存在类似问题。于是众多住户选择了离开,这倒为“住改商”提供了广阔的房源。

  寻因

  生意红火住房纷纷改建

  居住环境恶劣是对居民而言,众多的商家却将这里视为“宝地”。由于这里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已经逐步发展成为广州比较著名的服装批发集散地,聚集了大批生意人。水涨船高,对于仓库、写字楼的需求也直线上升。虽然附近一些民用住宅出租的租金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对比于正规的仓库、写字楼价格,更多的中、小商户还是选择了租用住宅再改建。以写字楼为例,目前广州市的乙级写字楼每月租价约40-50元/平方米,有的甚至达60元/平方米以上。而这里一套100平米的住宅月租金只需要2500元左右,大约是正规写字楼租价的一半。利益驱使,“住改商”的市场空间巨大。

  部门回应

  执法心有余而力不足

  早在2005年5月,广州市就已经出台并实施了《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必须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为什么此地的“住改商”却能大行其道?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一些部门,据濂泉居委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私自“住改商”当属违建,应该坚决取缔,并向记者出示了一本厚厚的“整改通知书”存根。在这些存根中,记者看到被查属于私自改建的单位都要求限期整改,搬出住宅。但是为什么屡禁不止?沙东街道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举了个例子,对于那些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一般采取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需要联合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联合“作战”,工程庞大,面对着密密麻麻的“住改商”建筑,执法部门颇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

  专家视角

  别让执法难成为无奈的理由

  广州国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力表示,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承租人必须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同年9月在《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工作中涉及场地问题的处理意见》中第一条就规定对利用非商业性质的城区物业作为生产经营场地、又无证照经营的,相关部门应当坚决予以取缔。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博士刘小流认为,“住改商”在执法过程中遭遇的“无奈”是实际困难,但不应成为一种理由,有必要探索新的执法模式,加大执法力度。他举例,在北京一些街道,对私自“住改商”的处罚不仅仅局限在租客身上,还严厉处罚房东,从源头上制止。另外,政府适当引导,加强商业区周边配套设施建设也不失为一种参考方法。

  图:

  濂泉路18号楼是居民楼,该楼出口被成衣档口包围了。梁文祥陶国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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