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国务机要费案” 死撑到底阿扁否认贪污指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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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9:32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昨晚对“国务机要费”案作说明,他承认在侦讯过程中有说谎,但强调说谎是“为了掩护秘密外交工作”,应情有可原。陈水扁丝毫没有愿意下台的意思。他说,除非法院一审判决吴淑珍贪污有罪,他才会下台。 陈水扁没有对“国务机要费”的使用作详细的说明,仅重申,虽然是用家庭成员消费的发票报账,但全部用在公领域,1480万元绝对没有放进私人口袋里。 陈水扁“机要费”说不清,又大打“大陆牌”,批评大陆打压台湾国际出路。他曾向检察官表示,很多外交工作实在无法说明,而他实在没有必要和义务非要向检察官报告机密外交,为了保护当事人,好在很多事他都没说,否则那些当事人将一一曝光。陈水扁在整场说明会,一件相关案件都没讲清楚。他只是一再指责审计部门对于“国务机要费”的报账要求不合理,又指控案件检察官陈瑞仁没有弄清楚“机要费”的使用详情,就仓促结案,提出起诉。 在昨晚的记者会上,陈水扁表示自己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贪污。他说,2000年担任“总统”之后,觉得“总统”一个月的薪水84万元太多,因此,他自动将薪水减半,一年十三个月半,等于减少了550万元,六年来减少了3300万元。如果要贪污,何必自动将薪水减半? 陈水扁最后总结:一、只要司法机关在一审判决吴淑珍贪污有罪,他立即下台一鞠躬;二、有些敏感的机密工作,不能讲就是不能讲。
图:扁承认说谎,但坚拒下台。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