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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条引发连环官司 妻子为离婚时多分财产中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0:3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何健华 实习生陆继敏 通讯员伍彦)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在自己孤立无助的时候,可能有人“好心”为你出谋划策,然而,到头来你才发现,受害的正是你自己。南宁的阿桃,就遭遇了一件教训深刻的烦心事。

  2003年7月19日,阿桃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和丈夫吵了起来,一气之下,她跑到了自己

的小妹家倾诉苦衷。正巧碰见自称是律师的杨姿,阿桃便向杨姿咨询如果离婚家产怎样分配的问题。杨姿便让阿桃写下一张假借条,并说:“到时候,你要是准备离婚,我就帮你到法院起诉,把你丈夫的钱要来给你,我自己一分钱都不要你的。”阿桃当时深信不疑,按照杨姿的意思写下了一张借条。

  回到家以后,阿桃就后悔了,其实,她还是蛮珍惜夫妻间的感情的,并不准备因为一时的愤怒就葬送自己的婚姻,而杨姿的做法也让阿桃感到很不对劲。于是,阿桃便多次去追索那张“借条”,谁知,杨姿总是以找不见了为由,一直没有将“借条”归回给她。

  令焦虑不安的阿桃更没有想到的是,杨姿竟然堂而皇之拿着所谓的“借条”,将她起诉到法院,要求她偿还“借款”。杨姿的起诉在一审中获得胜诉,法院要求阿桃偿还杨姿借款三万元,并支付利息。阿桃不服判决,随即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尽管阿桃在此次官司中胜诉了,但是这一折腾,给阿桃自己和家庭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阿桃遭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与丈夫之间产生了更大的矛盾,不久便心力交瘁,病倒了。忍无可忍的阿桃决定通过法律渠道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于是将杨姿告上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律师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8万余元。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作为被告的杨姿支付阿桃律师费、交通费等共计3500多元,驳回了阿桃提出的精神损失费等诉讼请求。

  (文中所涉当事人均为化名)编辑:杨东作者:何健华 陆继敏 伍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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