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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爬柳州红光大桥纵火 被特警和消防队员制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0:53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昨日,本报报道了一男子夜爬柳州红光大桥西头的斜拉索塔顶,先是在上面两度纵火焚烧电缆,弄黑大桥景光灯,同时又飞石猛砸桥面行人和车辆,致使过往车辆受损,最终导致大桥交通被迫中断5小时。最后,该男子被特警和消防队员组成的两个处置小组制服。这起闹剧的始作俑者、贵州籍男子陈勇,昨日被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

  11月4日晚7时,有人发现,一男子在红光大桥西头高约50米的斜拉塔塔顶上面纵火,一会便把安装在斜拉索臂上的两侧景光灯全部弄成了“瞎眼”。见状,市民赶紧报警。接警后,柳州市公安局所属的巡警、交警、特警和刑侦等部门,会同消防部门的特勤、城中两个大队前往处置,同时,柳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邬燕文及相关部门领导,也赶到现场指挥处置。11月5日凌晨零时10分左右,爬上塔顶的犯罪嫌疑人被特警和消防队员组成的两个处置小组制服。30分钟后,该男子被处置小组用绳索捆绑结实,从塔顶吊至负责接应、伸展臂长近30米的云梯车上,通过云梯车传递,该男子被送至桥面,交由守候在一旁的红光责任区刑侦大队处理。据柳州特警支队支队长赵军介绍,塔顶上宽度不足2米,两边没有护栏,给抓捕工作带来不少困难。特警队员在塔顶上还看到不少施工单位遗弃的建筑垃圾,犯罪嫌疑人正是使用这些垃圾攻击行人及过往车辆。

  当天凌晨,犯罪嫌疑人被押解至红光责任区刑侦大队后,民警马上对他进行审讯,柳南公安分局局长唐作斌坐镇指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自称名叫陈勇,31岁,家住贵州省兴义市。他对自己纵火焚烧大桥景观灯电缆,以及飞石袭击行人及过往车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其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警方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今年8月15日,在这座大桥上,还发生过一男子擅自爬上大桥东头斜拉塔顶的事件,只不过那次的当事男子在消防队员的劝说下,自动从塔上走下来,没有造成太大危害(本报于8月16日作过报道)。可是,由于一方面大桥的高塔太容易上人,另一方面塔顶上遗弃一些建筑垃圾,有关部门应认真考虑大桥的管理和维护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柳州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对“11·4”红光大桥事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柳州市城市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魏群告诉记者,红光大桥的施工单位为上海远东路桥公司,当时城投公司在组织有关方面对大桥工程进行验收时,都没有上到塔顶去检查。对于警方发现桥上塔顶遗弃有建筑垃圾的问题,城投公司相当重视,近日他们将组织人员上塔检查,一旦查明情况属实,将责成施工单位承担清扫责任。

  另外,记者从柳州市建委城建科了解到,近期,他们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考虑在大桥的斜拉索臂上安装一个隔离装置,防止闲杂人员随意攀爬桥塔。编辑:杨东作者:王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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