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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林志玲的脸蛋为何打动不了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3:53 四川新闻网

  网友:郭振栋

  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走红以来,就成为各大厂商的代言宠儿。不过日前香港某周刊披露,林志玲以高达8位数台币的身价代言德国某彩妆品牌,而该品牌似乎并没因林志玲的加盟而大受欢迎,导致某彩妆公司老板付不出后续费用跑路,公司也应声倒闭。

  本想借助明星火热的人气推动商品热销,没想到消费者并没有被明星靓丽的面容打动,偷鸡不成反蚀米,最后竟然因为付不起代言的后续费用,只好关门大吉,这家彩妆公司的遭遇实在令人感叹。

  明星向来是企业喜爱的“香饽饽”。为依靠名人效应,宣传自己的产品,商家往往不惜重金请明星代言。很多商家把选择明星代言作为一条迅速占领市场的捷径。实际上,明星广告并非是拯救市场的灵丹妙药。这家彩妆公司的倒闭就是很好的一个例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日趋理性。再加上明星代言的虚假广告层出不穷,上当的次数多了,消费者有了警惕性,现在仅仅依靠明星靓丽的外形和旺盛的人气已经很难撬开消费者的钱包。根据零点公司最新发布的社会信任度调查,演艺界名人位于信任度最低的群体中。没有多少消费者会爱屋及乌,因为喜欢明星而连带喜欢其代言的产品。喜欢明星是一回事,用不用明星代言的产品是另一回事。明星靓丽,未必其代言的产品就靓丽,明星受欢迎也不代表产品受欢迎。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发展还是要靠产品的实力说话。

  相对于消费者日益提高的消费觉悟,很多企业经营者似乎还没有从明星代言的光圈中觉醒,一掷万金聘请明星代言的行为还是屡见不鲜。很奇怪,一贯精明的商家为何在此事上表现得并不理性?莫非是患上了明星广告开拓市场的“路径依赖症”?明星不是企业的救星,商家请明星代言还是应该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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