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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可录音留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4:48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杨艳 通讯员 李琳

  来自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分局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统计显示,今年第3个季度以来,消费者对电视购物的无证据投诉有所增加,受理的无证据投诉占全部投诉的21.5%%。

  12315提醒市民,消费者电视购物时要用录音电话录音,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尽可能运用“货到付款”或者“邮局汇款”等方式,不要轻易提供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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