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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人愧疚不安的“代课教师搬石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2:22 四川新闻网

  傅新

  做了21年的代课教师,甘肃省庆阳市宁县良平乡惠家小学的代课老师惠志敏被辞退了。家徒四壁,无以为生,42岁已经两鬓花白的他,只好走进陌生的城市打工,在工地搬石头,每天30元……(11月6日《兰州晨报》)

  惠老师的窘境,让我心头一酸,不仅是怜悯和同情,更是愧疚和不安——一个在艰苦地区执教了21年,每月只拿政府少则40元多也只有200元工资的代课教师,不知付出了多少辛勤和汗水。这样一个对农村教育事业的有功之人,到头来却被迫远走他乡谋生。

  惠志敏只是几十万代课教师中的一个,像他这种境遇的代课教师还会有不少。随着教育主管部门一声令下,几十万代课教师立即丢掉了饭碗。教育是要现代化,教师队伍是要优化,可这并不意味着,就是简单地把几十万代课教师一脚踢开。知恩图报是个人的美德,也应该是教育部门的美德,教育部门对代课教师不能知恩不报。

  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师资力量极其紧缺的情况下,是几十万代课教师甘愿把自己作为廉价劳动力,以每月几十元的工资坚守在教学岗位上,以牺牲自己的利益,圆了无数农村孩子的上学梦想。代课教师之于国家的这种“恩情”,无论怎样评价都不为过。

  惠志敏的身上有一名优秀农村教师所具备的一切条件:热爱农村教育事业,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人忠厚,胸怀宽广,在语文教研上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在报刊上发表过多篇论文……也许他惟一缺少的,就是一张文凭,一个正规教师的名分。让一部分代课教师“下岗”,也许是势所必然,可是基于代课教师的功劳和“恩情”,政府教育部门至少要对他们进行妥善安排。可以给代课教师经济补贴,可以帮助他们另谋职业,可以让他们中的一些人“转正”。教育部门若“一刀切”地认为代课教师“是以不合法或者不合规的形式存在的”,这实在令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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