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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都要房法院实行“竞买”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4:13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平阴讯(通讯员张伟)近日,平阴县人民法院用“限价竞买”的方法,成功处理了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争房纠纷。

  2005年12月21日,田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方某的婚姻关系。法官查明双方关系确已破裂,准备以调解方式解决。经与双方交谈后发现,双方争执的焦点是由于双方年轻无子女,都想要房子,并且都不相让。于是法官决定尝试用自愿竞买的方式来解决。根据

双方交纳首付金及贷款的情况,明确了现在房子的净值为185787元,之后首先确定了最低竞买价格为9万,然后以每5000元为一档,出价竞买,由价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权,然后由得房者以其出价作为补偿对方的基数计算补偿金额。为了防止双方虚抬价格,法官又以公平原则确定了最高限价为14万元。“限价竞买”方案确定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两人在9万元到14万元之间展开了逐档加价的竞买。最后女方方某以13.5万元的价格竞得。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两人的其他家庭财产亦照此办法进行了竞买,女方取得了其他家庭财产的所有权。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这种新型调解处理方式非常满意,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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