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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是“躲不掉”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4:20 大众网-农村大众

  从一开始,你们就错了。对方说你父亲放火,你们就跑了。你看,到底是不是呢,不是你们跑什么,分明是“畏罪潜逃”嘛。

  一件事,到底受没受冤枉,不是靠自己心底的自我辩解,也不是靠别人的同情。说到底,心底的辩解和别人的同情,只不过得到瞬息的安慰,于解决问题毫不相干。甚至这样压抑下去,还会形成心理负担的恶性循环,一辈子都不得解脱,真是太不划算了。况且,你

父亲拖着全家,还有残疾的你,终日奔波劳累何时是头?更重要的是,即使你们这样躲出去,天天受罪,能够洗刷冤名吗,显然不能。所以说,必须立刻终止这种毫无疑义甚至愚蠢的流浪。

  下一步怎么办?从哪儿走的回哪儿去。回到家乡,坦坦然然继续生活,原来咋过就咋过。如果对方继续散布是你们放的火,那就请对方拿出证据来。仅靠原来曾有矛盾,或你父亲说过的那句气头上的话就得出结论显然是荒诞的。你们可以心平气和解释并据理力争。如果对方仍不善罢甘休,继续向外界散布你们是放火者,那就只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名誉了。在法律中,诬陷和诽谤他人是违法的,如果对方一口咬定你们有罪却拿不出确凿证据(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那么就构成对你们的侵害。所以,凡事调和不成首先要想到司法解决,而不是自己想当然的种种方法。至于你所做的有点类似福尔摩斯的推理结果,可以向法院提交,而不是仅仅向他人诉说。记住,矛盾激化了,调解不成只有依靠法律解决,没有第三条路。

  此事也可先咨询一下律师,或买本相关法律小册子学习一下。

  农村这样的事比较多,同村、邻居甚至家人,有了矛盾要么意气行事,出口恶气,不顾后果,最终后悔莫及;要么胆小怕事,一再躲避,造成冤案。这些,应该说也是文明不够的结果。前面罗嗦的那些,也不是仅凭一面之词为你们做什么评判。只是告诉更多的类似当局者,遇事清醒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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