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解决居民住房问题 行政手段不可缺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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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4:35 中国新闻网 | ||
2006年8月31日,建设部责令各地方相关部门,要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及经济发展水平,逐渐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要求各地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稳定规范的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确保廉租住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此外,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还将实行100分考核制。中新社发 樊甲山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日前表示,目前仍有20%~25%的城镇居民需改善住房条件,且今后15年~20年内,还会有大批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政府保障体系给予更多的帮助(《现代金报》11月6日)。 陈淮的这一番表态,言中了目前城市住房困境的关键所在:政府职能部门迷信市场手段,结果由于供需失衡,房价节节攀升,市场矛盾加剧。其实,在居民住房问题上,行政手段是不能缺失的,特别是在我们这个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社会,行政手段的缺失,更可能导致许多问题的发生。 如今房屋供求的失衡,主要原因不在于购房者“太富”,更多的是政策性的因素,而非真正的市场因素。要解决这一问题,也需要政策的力量,而不能单纯让市场的力量左右。穷人也要住房子,那么这些房子又由谁来建呢?当然还是地产商来建,但却需要政府的行政手段进行调控和引导,使地产商愿意为穷人建房,或者不得不为穷人建房。这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市场经济中也有计划和调控,这是一个公共管理的常识问题。特别是事关民生的公共管理问题,行政手段更是不可失语。将话语权全部交给“市场”中的强势者,受到伤害的不仅是困难群众,还有政府信誉。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廖德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