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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教育部拟引进中国志愿者教师赴泰民校任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4:4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7日电 据泰国《世界日报》报道,泰国民校教育促进委员会管理办公室代理主任尚洛透露,泰国教育部将再次与中国国家汉办合作,引进汉语教学志愿者到泰国民校任教。各民办学校须于11月24日前到民校厅特别教育政策处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尚洛说,此次引进的中国志愿者均为本科毕业生。据悉,引进志愿者教师的民校需提供以下条件:1、工资每月8000铢;2、为自愿留校的志愿者提供往返程机票1次;3、提供

志愿者在泰期间的健康保险及意外保险;4、提供注册外国教师的相关费用;5、提供安全、适宜、方便的住宿;6、提供学校的相关福利待遇;7、保证志愿者教学时间每周不超过15-18个小时;8、为签证即将到期的志愿者办理续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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