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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火车票代售重返垄断 可能会加剧倒卖高价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5:02 中国新闻网

  深秋的汉口还是那么燥热,熙熙攘攘的汉正街上过往车辆扬起阵阵尘土。做服装生意的刘老板趴在“多福”票务点的柜台前,要一张到广州的火车票。

  “今天出不了票,明天来拿吧。”票务点老板张毅说。

  “从来在你这儿拿票,都是当场电脑就打出来的啊?”刘老板有点不解。

  “火车站给断了!”张毅指了指黑着屏的电脑,“我也没办法,照顾你们老客户,我们也只能去火车站跑一趟。要不你们自己去火车站买。”

  刘老板交了点订票押金转身走了。他不知道,他这位卖火车票的邻居正在经历业务存亡的关键时刻。

  终止代售

  全国著名的商业集市汉正街客流量极大,张毅从1998年开始就在这里卖火车票,客户源逐渐培养起来,一年能卖出近10万张的票。按规定代售点每卖一张火车票可收5元代办费,除去各项开支张毅还能余下一笔不错的收入。

  但今年8月31日起,他的电脑再也不能登陆汉口火车站的售票网络。

  11月3日,记者目睹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就是因为我没有和他们签终止代售协议,我们不同意变成租赁。”张毅说。

  按惯例,汉口火车站代售点取得武汉铁路局审批的火车票代售资格证书后,需与铁路下属的多种经营公司“武汉铁路新欣旅行服务公司”签订“开办火车票代售点合同”,一年一签。到了今年8月,新欣公司突然提出,无论合同到期与否,代售点都需在8月31日之前与其签订“代售车票业务合作终止协议”。

  与此同时,新欣公司还拿出一份“场地租赁”的格式合同,要求现有代售点作为甲方签字。合同称,甲方将“闲置场所”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将原先甲方投资的设备收为己有,作为对价付给甲方约2万元。但甲方还要向乙方缴纳8万元设备保证金。

  张毅透露说,新欣公司私下与代售点商量,今后火车站要自己派员工到代售点卖票,卖票仍然收5元代办费,其中分1元给代售点算做租金,或者每月固定给代售点1500元租金了事。

  “我租了店面给他用,我的设备被他低价买去我还要交高额押金,他还可以随时撤走停机,这等于要独吞5元代办费收入,蛮横地剥夺了我的经营权。”张毅忿忿不平。

  记者注意到,终止协议中甚至规定了代售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或武汉铁路局汉口火车站、武汉铁路局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代售点都已与新欣公司签订了终止协议,之后获准继续代办电脑卖票。

  代办费“抽血”

  “如果说以前汉口火车站对代售点的利益是采取‘蚕食’的方式,那么今年8月它决定采用‘鲸吞’方式了。”在记者赴武汉调查前,一位代售点经营者王三强给记者写下这样的投诉信。

  原来,这次新欣公司欲终止协议、以“租赁”代替联营合作,并非是第一次打5元服务费的主意。实际上,此前新欣公司一直在参与代办费的分成。

  记者拿到一份武汉古田票务服务公司与新欣公司2005年6月21日签订的开办代售点合同,合同第7条第三款规定“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俗称代办费,编者注)为5元/张,由乙方(代售点,编者注)向旅客清收”,但同时第14条其他约定事项中又明确要求,“乙方每旬必须将客票销售服务费款全额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然后按每售一张车票2.2元的标准定时到甲方财务部门结算所得费用”。

  这份合同的持有人周文胜告诉记者,自从他2004年4月下岗后开始代售火车票,就开始每张票分1.5元给铁路;2005年4月铁路要求分成提高到3.1元,信访后协调到2.8元左右,视代售点与铁路关系的好坏,略有差异;今年铁路干脆要把5元全都吞过去。

  “我已经起诉了汉口火车站,请求返还这么多年分成走的29万多元。江汉区人民法院已将案件移送到铁路法院审理,现在还没有消息。”周文胜说。

  武汉铁路局发放的火车票代售资格证书上写明,代售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5元/张,收费依据是国家计委、铁道部计价格【2000】146号文件。而这份文件明确规定:“销售服务费应全额作为代理售票点的营业收入,铁路运输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参与收入分成”;同时,“在铁路运输企业设立的售票点直接出售的车票,一律不得在国家规定票价之外加收任何费用”。

  “最早我们还交过1元的,铁路是一点点加码。在武汉卖票就不能不分给铁路钱。”另一位代售点经营者刘刚无奈地说。

  火车站的账户

  带着种种疑问,记者辗转找到汉口火车站党群办公室副主任张雄,张雄表示对终止协议改成租赁、以及代办费分成等事情都从未听说过。记者提出采访新欣公司时,其宣传助理曹寅光又表示新欣公司法人代表秦港正在住院,其他人员也不方便接受访问。

  看过记者出示的开办代售点合同后,张雄提醒记者说,铁路改革后汉口火车站已不具备法人资格,合同签订方又是新欣公司,新欣公司的事情不能与汉口火车站混为一谈。当记者询问新欣公司与汉口火车站是什么关系时,张雄又以铁路改革正在进行中,这些最好采访武汉铁路局为由没有回答。

  但记者发现,周文胜按合同每旬去银行缴纳代办费后,建行湖北省分行出具的凭证上用户名一栏中正填写着“汉口车站”。他按照合同缴纳给新欣公司的2万元票卷押金、1万元路风押金后,收据上盖的也是“武汉铁路局汉口车站财务专用章”。

  武汉铁路局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吕新民则告诉记者,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都在外地开会,暂时不能解答记者提问。他同时透露说,火车票代售点的经营一直比较混乱,经常出现高价票等危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铁路部门想收回来自己经营,以便更加严格管理。

  并非孤例

  据了解,武汉火车票代售点的遭遇并非孤例。今年7月,太原铁路局也曾以“电脑升级”为由停止为一些代售点供票,并以代办费分成作为重新开机的条件,同时将紧俏线路的票优先供应给铁路自己经营的售票点。

  因起诉北京铁路局而成名的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郝劲松认为,火车票买票难已是全国上下公认的“痼疾”,铁路以停机为威胁强行侵占代售点的服务费收益,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政策,还可能进一步促使代售点想法倒卖高价票弥补利益损失。试想如果今后车票都由铁路运输公司自己经营,靠铁路公安自己查自己,恐怕更难有作为。

  更重要的是,他认为,铁路以严格管理为名收回代票点经营权的做法违背了反垄断的基本精神。国家正是为了方便老百姓买票才打破铁路的独家经营,鼓励发展铁路之外的中介代售火车票。经过这么多年的市场培育,铁路若再收回代售经营权,是不是又回到以前的垄断老路上?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铁道部在安徽阜阳召开全路客运春运工作总结暨客运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一份《铁路客票代售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第4条规定铁路客票代售业务“原则上应委托路内多经企业开展”,第6条规定铁路客票代售点的售票人员“必须是铁路正式职工”,正体现出全面收回代售点经营权的思路。

  据统计,目前全国一年约销售出10亿张火车票计,铁路外代售点售出的约占55%,这意味着服务费收入约25亿元,是一块诱人的大蛋糕。

  (来源:法制日报,记者 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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