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合:建立检务公开责任追究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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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0:53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南京11月7日电(记者崔洁 李明耀 肖水金) 记者今天在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检务接待室看到,电子公告屏不停地滚动播出该院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申诉案件的办理情况,公告受案日期、办理期限、承办人、诉讼阶段及处理结果等。 “当办案期限临近届满时,系统会自动将提示信息转变为红色,我们就会提醒相关办案人员。”接待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办案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我们就会马上 通知督察室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关责任。”记者从六合区检察院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检务公开制度,该院建立了检务公开责任追究制,规定对违反检务公开规定的检察人员将按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追究责任。为把检务公开责任追究制落到实处,该院采取“检察长亲自抓,分管副检察长具体抓”的办法,所有科室结合自身职能,制定检务公开具体实施办法,将检务公开融入到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 “我们不但要注重公布检务执行的结果,而且要更加注重检务执行过程和程序的公开。”六合区检察院检察长桂初民告诉记者,“对检务决策过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解决情况、对检察人员的投诉情况、对群众关心的案件进展情况等一些敏感、热点、焦点问题,我们将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制度,彻底解决检务公开表面化和形式化的问题。” 崔洁 李明耀 肖水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