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一机长辞职判赔17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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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2:2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上海11月7日电】东方航空公司一名机长辞职引发公司索赔千万元,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对此作出裁决,认定这名机长需赔偿航空公司约170万元人民币。 仲裁审理中,这名机长认为,自己在解除合同前已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未违反《劳动法》规定。考虑到身为飞行员,属特种岗位人员,公司确实付出了一定的培训费用,故愿意在合理范围内承担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但公司要为其办理退工手续。 (编辑三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