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出租车规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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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5:02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本报2006年8月30日13版刊登的《卢氏县出租汽车亟待加强管理》一文,引起卢氏县有关部门重视,日前,卢氏县公交出租车管理办公室致函本报编辑部,通报了有关情况。 卢氏县自2003年10月由外地客商一次投资购买60台出租车,自营运后,出租车发票一直是在三门峡市客运处领购,后因三门峡市客运处和市地税局报税问题未达成协议,发票问题便由出租车司机自己到市地税局领购报税。本报的新闻图片见报后,卢氏县于9月份购回 发票由出租车司机到出租车公司领购。关于出租车运行中不打计价器一事,主管部门与公司召开出租车司机大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营运制度,以此为戒,杜绝营运中不打计价器现象,今后的出租车运营,如发现或乘客举报出租车不打计价器者一次处罚50元。 同时,卢氏县政府成立了由城建、公安、交警、交通等组成的联合执法办公室,对城区内的所有车辆,包括出租车在内的公交车、社会车辆等,一律到站归位停车,对不听劝告、不服管理的车辆进行处罚,彻底纠正车辆随意乱停、乱放、调头问题,给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⑩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