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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措施规范药品网上招标采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7:01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胡梦 刘渐飞)近日,省卫生厅和省纠风办联合出台五项新措施,进一步规范药品的招标采购工作。

  具体措施是:全省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药,除“毒、麻、精、放、解毒”类药品外,全部统一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在省政府综合招投标中心建立“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由省综合招投标中心承担具体操作,不用中介,具体经办机构不再收取企业和医院任何费用,其工作经费由省财政解决;实行在网上限价、网上竞价、网上采购、网上监管,使招标采购整个工作全部在网上完成;药品招标采购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网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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