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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盗资料?拿证据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7: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武法记者肖蜀韵王了)旅游公司因怀疑员工离职后盗走了内部资料,与公司恶性竞争,公司提起劳动仲裁索赔5万元。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认为旅游公司提交证据不足,驳回请求,旅游公司又告到法院。昨(7)日下午,武侯法院公开宣判此案,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据四川德宝旅游有限公司方介绍,2002年7月,谢为贵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经

理,负责销售业务。今年2月,谢留了一份辞职书不辞而别。公司发现谢带走大量客户资料,还删除了公司电脑中储存的客户资料。谢离职后,加入另外一家旅行社,利用之前掌握的客户资料和公司竞争,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谢的代理律师称,,旅游公司没有确切证据证明谢到其他旅行社工作。而谢称,他离职时并没有带走公司的客户资料,到另一家旅行社也只是帮忙而已,没有领薪水,也没正式签订合同。

  德宝旅游公司主张谢为贵离职后带走或者删除客户资料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但未提交证据以佐证该事实主张,。武侯法院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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