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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护佑“莲花”盛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8:34 法制日报

  “莲花镇村民的见义勇为不是偶然的!”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水利介绍道,“‘11·10’案件两个犯罪嫌疑人在同安区莲花镇落网,再次表明护村队是一支群防群治的重要力量,是与犯罪分子斗争的第一道防线。”

  2005年11月10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厦门岛内杀人后,逃到同安区莲花镇蔗内村的山林里躲避起来。得到消息后,村干部立刻召集百余名身强力壮的青年一起上山围捕。由于

山林地形复杂,蔗内村委会还联系相邻的内田村、罗溪村的两百余村民,一起加入围捕队伍。在村民们的帮助下,犯罪嫌疑人很快被抓获。

  据同安区莲花镇党委书记陈幼萍介绍,由于莲花镇地处同安区西北部,北与福建安溪县大坪乡、龙门镇毗邻,西与长泰县枋洋镇接壤,过去山林地权属争端、民间纠纷时有发生,仅2004年就发生各种矛盾纠纷十多起。为了维护区域社会稳定,2005年该镇主动牵头与周边市县乡镇签订“四方协议”,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制度,这一举措有效地抑制了纠纷事件的发生。自签订“四方协议书”以来,矛盾纠纷事件一次也没有发生。

  陈幼萍说,早在1997年,莲花镇就在该镇云洋村试行山区“110”做法,今年已推广到全镇19个行政村;同时,辖区内企业也与所在村实行“村企”联防。经过多年的探索,该镇在新时期做好农村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去年该镇还被福建省综治委授予“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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