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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农村师资教育硕士免还助学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1:2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薛冰 通讯员 赖红英) 2007年广东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报名工作即将展开。记者获悉,2007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推荐计划数为180人,比去年150人增加了20%。同时最新规定,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3年后其本科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前三年任教后两年学习

  据了解,2007年广东省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等学校有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和暨南大学,推荐免试计划数为180人。培养这些师资的学校为华南师范大学和广州大学。

  根据规定,培养对象将至少在扶贫县服务五年,头三年到签约的农村学校任教,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学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第五年回到任教学校边工作、边学习,撰写学位论文。规定服务期结束后,鼓励其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

  学生要求是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培养学校根据推荐学校的推荐,通过复试(含面试)方式确定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入学资格,获入学资格的考生参加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确认接收。不符合培养条件的,可不予接收。

  免还国家助学贷款

  培养经费由培养学校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生国家计划安排。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带薪并享受相关待遇。往返交通费按照当地教师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为了鼓励大学生乡村教学,今年特别规定,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3年后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对经费不落实的地区,将调减本计划及相关农村师资建设支持计划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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