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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我们喜欢的,都被冠以“低俗”之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1:44 信息时报

  韩松落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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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超女”之后,国家广电总局又发出了一项追杀清剿令,这次针对的是风靡全国的电视栏目剧,据说,栏目剧已经出了很严重的问题,“在一味地追求收视率时,完全采取

猎奇手段,戏说、性说、第三者、色情、暴力等题材比比皆是”,目前,“两个调查组已秘密潜入全国各地,开始对地方荧屏进行暗访、抓现行”。这情境气氛之严酷肃杀,让我想起70年代香港武侠剧的惯用开头:“明朝嘉靖年间……”

  自1994年重庆电视台的《雾都夜话》推出电视栏目剧以来,10年时间,这一类节目已成为各地电视台的王牌栏目。本地(兰州)的电视栏目剧《第一百姓 黄河茶摊》成为我和朋友们每日追看的节目,开始,我们只是从它制作的粗糙、群众演员演技的拙劣滑稽中寻找乐趣,但渐渐发现它真正的好处在于,无论编剧还是演员,都是普通人,他们从不人为拔高生活,也不对生活的本来面目进行伪饰,更不会捏着腔调说话,所以,那些短剧里有最真实的世态人情,故事也无非是一家人如何因分家产起了纠纷,或者公婆与儿媳如何最终获得了沟通,它满足了我们窥看别人生活了解人情世故的需要,要知道,我们也并不是时时刻刻把电视当作一个“梦工厂”。

  现在,它被冠以“低俗”之名,理由是它“戏说、性说、第三者、色情、暴力”,如果这是“低俗”的标准和内容标志,那么,在我不多的电视剧观看经历中,我看过的最低俗的电视剧,当属《三国演义》和《水浒传》,血腥、暴力一应俱全,切头的镜头比切西瓜多,男性露毛、正面全裸随处可见。我看过最低俗的综艺节目,也绝不是“超女”,而是春节晚会和“同一首歌”,耗费巨资,向企业摊派,幕后故事触目惊心。

  所以,“低俗”的标准根本不是“戏说、性说、第三者、色情、暴力”,而看“低俗”标准的发布权在谁手里,目前看来,是否“低俗”的真正标准是:只要是央视拍的,就不在低俗之列,只要是大投资的,就不在低俗之列,而凡是我们喜闻乐见的(并获得了超过央视节目收视率的),都是低俗的。

  如果,如果是这样,如果群众喜闻乐见的,如果一切打破文化霸权和那座“文化巴别塔”的,就是低俗的,就会遭到灭顶之灾,那么,从明天起,我们将努力装做喜欢春晚、“同一首歌”、孙国庆主持的谈话节目,等等,以便让它们尽快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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