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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校长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被法院拘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2:26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11月8日电(记者王云河)7日上午,地处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立才实验学校的校长、法人代表孙银峰因拒不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且不履行郑州高新区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被依法拘传。对拒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这在郑州市还是第一例。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处负责人介绍,立才实验学校是郑州市第一个被强

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纳入本批次强制执法的单位还有8家。

  郑州市高新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张晓炳介绍,传唤学校法人代表是为了核实情况,要求学校做出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建立公积金账户,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还要对学校罚款3万元。如果学校拒不配合,仍不为职工建立公积金账户,法院会通过银行强制执行,划拨有关款项,同时对法人代表处以1日至15日的司法拘留。

  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底,郑州市只有5805个单位的76万人缴纳住房公积金。郑州市企业有5万户,就有4万多个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宣传不到位,不少企业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了解不够,造成无意漏缴。二是有的单位负责人不愿缴纳。对前者,要多解释多服务,帮助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后者,要依法责令缴存、严管重罚,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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