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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也算“上年所得” 如何申报未有定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网友质疑再行申报“浪费表情”

  据今日《新快报》报道目前,广州大多数用人单位的职工一般要在2007年2月份才能领到2006年年终奖。而根据广州目前实行的纳税办法,该年终奖算入2006年的“年所得”。如果纳税人在取得年终奖前就申报,那就可能会出现“少报”年终奖的情况而导致“少缴”了个税。这笔年终奖该如何申报及缴税,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未获得明确说法。

  此外,针对《办法》,不少网友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新政策)开过听证会了吗?12万元这个标准从何而来?

  ———个人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为什么年终还需要再纳税申报?这是浪费人力、物力。

  ———能想到办法堵住漏逃个税,说明主管部门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建议税务部门把完税清单像社保清单一样直接寄到个人的家中,让其知道一年中的收入及完税额。

  ———如果一家5口人,就一个人挣钱,计算应税收入为什么不能平均?

  ———个人所得税的退税制度不甚详细,希望政府在出台一项新政策的同时,配套的政策也要跟上。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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