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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历史载体不容随意装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0:02 红网

  11月8日,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第一批城市规划督察员培训暨派遣会议上表示,地方政府不能对一些空间格局进行破坏,并批评了地方政府破坏遵义会议旧址的行为——遵义会议旧址原来是处在许多居民住宅的包围之中,但当地政府把旧址周围的房屋都拆掉了,使得该旧址像纪念碑一样突出出来,再配以灯光和绿地,这不仅破坏了环境,还破坏了整个历史故事的特定情节,使得历史性建筑失去了原真性、整体性,而这种原真性、整体性一旦消失就无法再恢复了。(11月9日《新京报》)

  遵义会议旧址被破坏,这无疑是让人感到痛心的,尤其是这种破坏还是以保护以及让旧址更突出美观的名义。

  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作为历史载体的旧址同样不容随意装扮。既是旧址,那就要守旧如旧,尽可能地保持其原有风貌,以真实呈现当年的历史。真实的历史,才是有价值的。任何的穿凿与附会,都会破坏历史的真实。旧址周围的房屋,也是旧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重要部件,而不是可有可无的,正因为如此,《文物保护法》才规定,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而现在又是拆周围房屋,又是搞灯光,又是配绿地,流光溢彩,美则美矣,但这样的旧址还是真正意义上的旧址吗?这难道不是在扭曲历史吗?

  遵义会议旧址,见证的是一段艰苦卓绝的岁月,见证的是惊心动魄的历史转折,那就尤其需要保持其简陋,维护其朴拙,任何的“美化”、装扮都是一种亵渎。

  遵义会议会址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需要反问的是:遵义会议旧址的保护范围到底包括不包括周围的房屋呢?为何直到被破坏了之后才由建设部副部长来指出“破坏了整个历史故事的特定情节,使得历史性建筑失去了原真性、整体性”?

  这一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一方面,这当然不能排除是当地决策者因历史文化素养不足而好心干了坏事,出于让旧址更加突出、更加美观的考虑而拆除旧址周围的房屋。另一方面,也不能排除是某些官员热衷于谋求看得见的政绩的惯性使然。如今,某些地方政府在建设城市上是有着贪大求洋思维的,将目标定位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不知凡几,而对于“守旧”——精心保护历史街区、古建筑——其并不“感冒”。某些官员为何不懂“守旧”亦如创新的道理?其实,也不见得不懂,只不过在其看来,“守旧”并不能带来政绩,而“创新”——对旧的来点改变或平台起高楼——才能明晃晃地让人看在眼里。

  由此可见,某些妄自尊大、无知者无畏的领导干部补一补文化遗产课、提高一下历史文化素养是极有必要的。但还应该看到的是,如果在决策之际,能借助于严谨科学的决策机制,让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得到充分的尊重,遵义会议旧址风貌被破坏之类的事情也许就不会发生;如果官员敬畏民意,那么其在决策之际也就会问计于民了。所以,更主要的还是一个制度的问题。

稿源:红网 作者:孙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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