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显光一审判死当庭表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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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0:45 沈阳网-沈阳日报 |
本报讯11月9日,震惊全国的“1·18”特大持枪爆炸杀人抢劫银行运钞车案最后一名主犯张显光在市法院受审。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市法院以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显光死刑,数罪并罚,判处张显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张显光当庭表示上诉。(周贤忠、伏桂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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