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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0:45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11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分三组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文信在检查后要求,在节约能源工作中,要加强科学管理,不断采用节约能源的新技术。

   检查组分别检查了沈阳蜡化有限责任公司、市路灯管理局、房产局、交通局

、浑南新区河畔新城建筑工地、沈阳商业城、沈飞工业集团、沈海热电厂、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等单位贯彻实施“一法一例”的情况。副市长王英代表市政府作了有关情况的汇报。检查活动结束后,部分参加检查活动的领导对检查情况做了简要概述,并将一些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政府领导。

  崔文信指出,市政府在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工作中,思想重视,工作扎实,注重推广节约能源的先进技术和实用载体,工作成效比较显著。从被检单位的情况看,各单位均认真学习了“一法一例”,增强了节能意识;有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节能计划;注意采用节能先进技术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尽管我市在节能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能估计过高,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目前全社会依法节能的意识还不够强,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及奖惩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的投入力度有待加强。

  崔文信要求,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一法一例”活动,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节约能源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完善节约能源的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强科学管理,不断采用节约能源的新技术;采取有力措施,把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如建立政府节约示范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业耗能企业的节能改造、绿色照明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认证和推广工程等;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如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用法律来约束企业的耗能行为。进一步完善指标标准、监管、评估和评价体系、投入与奖惩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启文、李中鲁、多静如、汪宙、尹秀荣、张卓然、连加诚,副市级调研员姚维安参加了检查活动。

  (边铁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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