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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请核准死刑案件二审必须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1:0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田雨胡锦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8日表示,今后,凡是报请核准死刑的案件,二审法院必须全部依法开庭审理。

  姜兴长说,要抓紧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今年7月1日以来,各高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普遍加大了开庭审理工作力度,对受理的所有死刑二审案件都做出了开庭审理的工作安排。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此项工作总体进展势头良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

数量逐月递增。

  姜兴长8日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工作,使被害人依法获得物质赔偿。他指出,以调解方式处理附带民事诉讼,是保障被害人民事赔偿权利,保证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调解工作要贯穿于整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抓住庭前、庭审和庭后三个环节,立足于在一审期间就完全得到解决。一审阶段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在二审阶段应加大调解力度,使被害人最大限度地获得物质赔偿。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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