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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苑大型经适房按商品房出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1:40 新京报

  开发商每平米须补交590元地价款,所得收益交归政府

  本报讯市建委昨日还透露,今后,天通苑140平米以上未售出的经适房,开发商在补交地价款后,将按商品房出售,其中差价将收归政府。

  北京市建委有关人士表示,经适房最初的定位并不完全是保障用房,也有拉动经济

的因素,因此,北京一些经适房经常建成150平米甚至200平米的大户型,与其保障类住房性质相悖;而由于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查存在缺陷,一些本不属于保障范围的人群购买经适房后,向市场销售,赚取大量的差价,从而给经济适用房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市建委表示,今后,天通苑未售出的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40平米的经适房,将由开发商按当地地价水平每平方米补交590元的综合地价款后,再按商品房出售,所得收益交归政府。

  也就是说,这些大户型的经适房在交易中,必须先补交每平米590元的地价款,其按照商品房价格和经适房价格出售的差价,将全部交还给政府部门,用于保障类住房的建设。

  建委重申,今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单套户型面积全部控制在90平米以下,主要户型面积为60-80平米。

  北京信一天房地产经纪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北京未售出的140平米以上的经适房大约有200多套,多数都集中在天通苑和回龙观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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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适房建立“人房资料库”

  确保房源售给符合条件的动迁居民

  本报讯为规范经适用房交易,严控销售对象,市建委开发建立了经适房购买资格审核及房源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

  该系统分为“人库”和“房库”两部分。“人库”即动迁居民数据库,由各区县审核通过的居民信息录入生成;经济适用住房房库由市建委根据各项目房源信息统一建立。该系统能建立“人房”对应关系,由系统自动识别并拒绝不符条件者购房签约,确保每一套房源只销售给符合条件的动迁居民。目前,通过审批的市民已经有30万户。

  A05-A06版采写/本报记者蒋彦鑫

  摄影/本报记者浦峰 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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