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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要求:切实解决检察官断档和经费保障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1:4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乌鲁木齐11月9日电(记者吕立峰) 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实现自治区的稳定和谐为目标,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日前出台的《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中提出的要求。

  《意见》明确指出,各级党委要经常听取检察院工作汇报,坚决支持检察院依法独

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不代替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定性处理,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非法干预检察院的司法活动,坚决抵制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司法活动的干扰,努力支持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院队伍建设,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要会同自治区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断档”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检察院的经费保障问题,确保检察机关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费。对于特别贫困的地区,当地财政保障确有困难的,自治区检察院应当积极协商自治区财政部门加大补助力度,用3年到5年时间逐步解决检察院的“两房”建设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检察院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妥善解决基层检察院债务负担的问题。依法落实检察津贴,逐步提高检察官的待遇,稳定司法队伍,促进司法廉洁。

吕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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