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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装防护装置机动车禁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1:4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1月9日讯从省交警部门获悉,为预防和减少因碰撞引发的交通事故,未按规定安装、粘贴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志的机动车,即日起一旦上路将受到严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逾期未整改的,将停止其营运资格。11月底前,我省交警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对此进行拉网检查。


记 者 高红日  通讯员 田 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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