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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城市犬患不可轻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3:14 光明网-光明日报

  

消除城市犬患不可轻视
最近,城市犬患问题引起了公众和新闻媒体广泛关注,成为一时的热点,而各地政府部门也回应民声,出台了一些管理政策和制度措施,比如完善养犬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宠物狗的“户口”问题;强制为狗注射狂犬疫苗,降低狂犬病的威胁,等等。从政府部门的决心和举措看,一场颇具声势的消除犬患活动正在深入开展。

  有人或许要说,养狗这么点“芝麻绿豆”的小事,何必如此郑重其事、兴师动众?

然而,现实却容不得人们对此掉以轻心、马虎从事。据新闻报道,今年1至9月份,全国共报告狂犬病发病数2254例,比去年同期的1738例相比,报告发病数增加了26.69%。更令人忧虑的是,狂犬病导致的死亡人数持续攀升,已经连续五个月成为我国报告死亡数最高的传染病病种。此外,由养狗所带来的噪音扰民、环境污染、邻里纠纷等社会问题,也搅乱了一方安宁,增加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因而,消除犬患乃是当前许多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任何疏忽怠慢都可能养痈成患,造成损失。

  消除犬患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公共治理问题,需要处理好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对于公民而言,养狗可以怡情,亦可排遣寂寞或者彰现个性,是私人生活的一种方式和权利。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养狗又是一项关系众多人利益的事情,比如,狗吠之声有可能影响他人的休息,遛狗之举有可能危害他人的安全,放任狗的排泄会破坏城市环境。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养狗者必须对宠物有所约束,并对它们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政府部门必须对养狗者有所约束,为公众负起责任。所以,从根本上说,养狗不只是人和狗之间的事情,更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公共问题,或者说是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之间界限的划定问题。强调个人权利不能毫无限制,损公肥私;保护公共利益也不能完全禁绝私欲权利。两者之间必须保持基本的平衡,才能两不相害。当前,一些城市犬患泛滥,就是因为养狗者私欲过盛而无节制,犬患的实质是人们没有安排好“群己界限”。

  因此,治理犬患的关键是在满足个人之需和保护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一方面,养狗者要逐步养成良好的公德意识,要时刻注意养狗在带来享受的同时也延伸了自己对公众的责任。另一方面,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养狗的规范,引导人们自愿接受相关管理,并对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比如,在狗的注册登记方面,政府应该尽可能简化程序,降低费用,以便鼓励人们将宠物狗纳入管理体系中,减少“黑户狗”或者流浪狗构成的潜在危险;在约束狗的行为方面,政府应明确养狗者的责任,增强其维护公益的自觉性。所有这些事务看似琐碎,但事关民生,也需要治理的智慧,实在不可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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