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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要断“家务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4:45 钱江晚报

  本报讯 “丈夫一不顺心,就把妻子打得遍体鳞伤”、“婆婆对媳妇不满意,随手一巴掌”、“继父对继子拳打脚踢”等,在温州,不要以为这些事是你家的“家务事”,政府将它们统统归为自己的管辖范围内。

  昨天,记者获悉,温州市政府颁布了全国首个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政府令,并将于本月15日正式实施。该名为《温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的政府令共39条,具有很

强的可操作性,不少规定为全国首创。

  《规定》明确了政府是反家庭暴力的责任主体。温州市妇联主席何献敏说,该政府令彻底澄清了“家庭暴力是家务事”的错误舆论,今后温州的反家暴工作将有法可依。

  6年间,投诉翻一倍

  “近年来,温州家庭暴力投诉上升趋势明显,在一些地方还呈蔓延趋势。妇女受家庭暴力侵害已是温州各级妇联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维权问题。”温州市妇联主席何献敏介绍说。

  据温州市妇联统计,温州2005年家庭暴力问题投诉数较2000年翻了将近一倍,今年上半年家庭暴力问题投诉数又超过离婚咨询数跃居信访量首位,占总数的近三成,而夫妻间的家庭暴力投诉又占家庭暴力总投诉的97.6%。

  现实生活中,人们把家庭暴力看成家务事,导致邻里不问,居委会、村委会不管,派出所不受理的现象。何献敏说,他们一直在寻求一个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根本途径,而颁布政府令,通过司法介入为主、各部门全面参与的途径解决是新的探索。

  遭受家庭暴力可打110

  根据《规定》,温州市各级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工会、共青团、妇联、当事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都要及时受理家庭暴力的投诉。

  其中,家庭暴力将纳入110受理范围,社区民警干预制止家庭暴力列入警务工作考核内容。派出所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应当迅速出警。民警不及时受理和出警的,予以纪律处分。

  今后,温州市民遭受家庭暴力,可拨打110报警。另外,温州市政府将建立一条反家庭暴力热线,专门处理家庭暴力投诉。

  “家丑”就得说出口

  1982年9月,温州市瓯海区林女士经人介绍和某男结婚。但结婚后不久,丈夫经常在外酗酒,隔三差五对她殴打,并多次把她打得昏死过去,身上淤青随处可见。

  林女士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幻想有一天一切会改变,一忍就忍了20年。直到今年年初,不堪家庭暴力折磨的林女士才提出了离婚,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经济上的依附关系和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是造成这种情形的主要原因。”何献敏分析认为。

  “‘反家庭暴力周’就是为了帮助人们转变观念而设立的。温州将成为全国首个拥有固定‘反家庭暴力周’的城市。”按照《规定》,以后每年的11月25日所在周确定为“反家庭暴力周”。《规定》还明确今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科学编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资料,免费提供受害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

  据悉,温州还在全国率先确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专项经费,由市政府财政拨款,为预防、制止和救助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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