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 省交通厅工程处原处长将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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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5:38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通讯员光辉爱平)11月8日,省交通厅工程处原处长李某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初,被告人李某对欲承揽工程的河南省某筑路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日后给予关照,并在该公司经理范某送其回家的途中,收受范某所送现金3万元。 2001年底,李某为参与投标的中铁第二十工程局提供帮助,使中铁第二十工程局在第9标段中标。2002年5月,李在郑州市二七区红珊瑚酒店内,分两次收受中铁第二十工程局二处副经理曾某所送现金40万元。 2006年初,随着检察机关调查的深入,检察院反贪局查出被告人李某还于2002年至2005年期间以姚某的名义分别存入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30万元,存入中国光大银行30万元,并将10万元现金出借给他人。被告人李某对以上家庭合法收入之外的70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②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