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将“同罪同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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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6:18 大众网-生活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制定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统一量刑情节的认定标准,规范缓刑、免刑的适用,重点解决少数案件量刑失衡的问题,确保裁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8日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通报这一消息。他强调,要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准确适用法律,同罪同罚,不能“贫富有区别,职 级有影响”。姜兴长强调,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和其他职务犯罪适当适用非监禁刑,是刑事政策的体现,但一定要依法进行。对于不符合法定减轻处罚条件的,决不能为了判处非监禁刑而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