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对特困户减免生活用水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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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6:40 山西日报 |
本报讯(记者王恩瑞)为切实做好农村供水管理,维护农村稳定,运城市盐湖区日前出台了对农村特困户减免生活用水水费的政策,确定年人均收入低于500元的给予减免。 此次实行特困户减免生活用水水费的范围,将在该区农村各集中供水站、城市供水公司和北城供水公司的农村供水部分。减免条件定在年人均收入低于500元;孤寡老人家庭;年人均收入虽高于500元,但年内突遇灾祸,家庭成员遇重病、大病引发的生活困难家庭。 盐湖区根据在该区农村用水标准,确定人均每月可免1方水的水费,超出部分按正常水价收取水费,当月低于人均1方者只抄表不收费,且不累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