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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想走,其实不想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6: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其实我想走,其实不想留
广州关于轻微事故处理的新规定出台,双方必须尽快撤离,引发交通拥堵的要受到重罚。可是,正如《信息时报》昨日报道的大标题所言:闪不闪?司机挠头;罚不罚,交警为难。

  这样的事情,笔者也遇到过。两辆车碰撞后,责任在对方,可是车主不愿讲数私了,要等着保险公司来理赔。也是,都交了保险,凭什么出这个钱啊。好,那就等着保险公司

来人吧,要不然人家一句话打发你:现场都没有了,赔什么?怎么知道你是不是骗保?

  漫长的等待中,身后已经排起了长龙,喇叭声、叫骂声渐渐传过来了。你就得稳坐钓鱼台,任他骂声不断,我自岿然不动。不知什么时候,旁边围上了一干闲人看客,嘴里还蹦出“不会开车就别开”之类的闲言碎语,听得开车的人怒火中烧,但你除了干等别无他法。如果保险公司的人还姗姗来迟的话,就更是恨不得跳脚了。

  新规定发话了:“可用手机、相机拍照或用粉笔标画车辆碰撞时所在地面的位置”。那不就可以将车子移开了吗?请问,除了摄影记者或发烧友,有谁会随时随地端着相机,还必须是光学相机?有相机了,拍的照片是不是就能抓住关键所在?再说了,学校老师也不会带根粉笔在身上啊,就算天上突然掉了根粉笔,那些纵方向轴方向你能搞得清吗?套句流行的台词:如果这些我都会了,要交警干吗?

  所以,如果这个新规没有清楚规定涉及交警、驾驶人、保险公司三方的具体细则规程,必然会遭遇执法尴尬。

  有首歌唱道:“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我想,稍微改一改词儿,就可以概括出交通事故后司机们的心情——“其实我想走,其实不想留”,走了麻烦多多,留下可能受罚,怎一个难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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