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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医院收费须定期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6: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姜永涛 实习生黄国金)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卫生局获悉,明年起医疗机构必须定期报告医疗服务收费执行情况,力求以此杜绝目前医院中存在的乱收费现象。对于本报此前报道过的太平人民医院大宁分院(详见本报10月25日A34版《缝10针+清创 收费950元》)多收费情况,院方表示正在自查多收费并将处罚有关责任人。

  问题:医疗服务重复收费、药品该降价不降价

  东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日前物价部门抽查了5个医疗卫生单位,在此次检查中,发现部分医院存在着多种乱收费现象,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和材料作价、防疫收费三个方面,而其中医疗服务收费上的违规较为突出。

  据了解,一些医院不但公示栏内的收费价格与实际收费标准不相符、擅自提高普通病床收费,而且还对患者采取重复收费。比如,在各种检查治疗前,医院明明已收取了患者20%的材料费,但是在检查时却又重复收取棉纸、绷带、手套等费用;产妇在顺产时,部分医院还会重复收空调设备费。

  另外,在抽查的5个医疗卫生单位中,普遍存在药品没按照国家文件及时调价的问题。特别是22种抗生素药品,有些医院仍然在使用2005年10月10日调价前的价格。

  另外,在防疫收费方面,部分医院在收取了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费后,却不进行上课培训,物价局曾多次收到此类投诉。

  据了解,上述被查出的乱收费现象在东莞市并不是首次。早在去年,东莞市卫生局就已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卫生部门当时曾作出指示,要求违规的医疗单位要落实整改,但通过物价部门的此次检查,部分违规的医疗单位仍在我行我素。

  对策:

  明年实行定期报告制

  卫生局已经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明年1月1日前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并实行医疗服务收费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卫生局。“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深圳市人民医院、哈医大附二院‘天价’医药费用事件的经验教训,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而对于此次所发现的乱收费问题,东莞市卫生局对全市所有医疗卫生单位作出要求,在明年1月1日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东莞市医疗收费标准》,清理自立收费、重复计费、医用耗材超规定作价等乱收费行为。

  而本报于10月25日报道了太平人民医院大宁分院多收患者271元的问题后,该院被物价部门要求再次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太平人民医院一位负责人说,他们将会尽快向卫生部门和物价部门汇报自查情况,并对造成多收费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观点对碰

  医院多收费用能退吗?

  医院:

  多收费一般不退患者

  据了解,根据目前有关规定,对于物价部门查出的医院多收费项目,医院需将多收费部分及罚款上缴国库,一般情况下不会退还给市民。

  有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医院退费时操作有难度,“一是公费医疗或者享有医疗保险的患者,多收费应该退给个人还是单位或者医保部门较难操作;二是对于自付费患者来说,查出多收费后往往是医疗行为已发生了很久,医院联系他们会比较麻烦;三是有些多收费数目太小,可能很多患者未必愿意来拿这笔钱。”

  市民:

  医院应退还多收费用

  对于医院存在的多收费是否应该退还给患者,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其中18位都认为应该退还给患者,两位认为如果钱的数量太少的话,就不用麻烦患者退了,只需向患者道歉即可。

  市民李先生认为,这些钱应该退还给患者,他认为这些钱是老百姓为了减轻病痛付出的血汗钱,一分一毛都不应该多收,不但不该多收,退款过程发生的交通费也应该由院方负责。而且,只要医院有诚意退,以汇款、转账等方式都可以比较方便地把钱退给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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