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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被“举国体制”捆绑的“走穴”自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6:48 长江商报

  在市场经济和商业社会下运动员个人利益与举国体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已经作为一个公共话题而被广泛争论。而禁止运动“走穴”现在无疑又为这一公共话题的争论火上浇油。

  随着2008奥运的不断临近,为了在家门口有所作为,禁止运动员“走穴”看上去也无可厚非。但是,在一个越来越开放的社会背景,以及一个市场经济的环境下,

这种禁止有限制运动员“自由”的嫌疑。对于这样一个悖论,我们似乎还很难以走出一个两全其美的路径选择。

  不可否认,“举国体制”推动了中国体育奥运会金牌数目逐届提高。然而,在国人激动、高兴和对金牌“习以为常”之后,举国体制的“成本”已经引起国人的思考。“金牌大国、体育小国”的争论暂且不说,在“举国体制”之下,体育明星“个人的胜利”是整个国家的支撑,是集体的胜利,却是一个确凿的事实。

  在国家的支撑之下,去“走穴”获得个人利益,有违情理。而现在,国家体育总局其实也正是以此来限制运动员的个人“走穴”行为;而以国家利益的名义来限制运动员的社会活动,以“举国体制”的现实来捆绑公民的“走穴”,在一个开放的社会环境之下,既不得人心,又有悖现代社会发展越来越崇尚个人自由这样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与价值观。

  因此,体育总局该反思的,是体育“举国体制”的何去何从,而不是浅薄地以国家利益的名义绑架运动员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这种“捆绑”,捆得了一时,却不是长久之计。

  石敬涛(山东 职员)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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