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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将建两级应急避难场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57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8日讯(记者马继玲胡斌)今日,太原市政府向社会公布《加快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的意见》,决定近期开始建设市级应急避难示范场所,10个县(市)区也将各建设一个县级应急避难场所。

  太原市地处山西地震带中部,人口密集,地质条件复杂,一旦发生地震、洪水等大面积灾害,将产生大量需要疏散和避难的群众。为此,太原市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将依托公园、绿地、广场、操场(体育场)、人防工程等公共场所规划建设。同时,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将纳入“十一五”城市总体规划,新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应规划应急避难功能,建设经费纳入城市年度公共财政预算。

  据了解,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将以每人两平方米为单位设计,能容纳5万多人长期生活。县级应急避难场所以每人1.5平方米为单位设计,能容纳1-5万人,具备10天的自供水、供电、棚宿、厕所、排污等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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