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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精神病人被撞看交通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8:0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最近开车在路上,偶尔会碰到个别精神病人,披头散发地在马路中间游荡,其安全问题实在让人担心。

  这不,说有事就事了。本报昨日报道,8日下午,一辆越野车经过南大桥下,将一位女精神病患者撞出几米远,司机下车看了看,又驾车离开了现场。目击的群众打电话报警并通知120急救中心,把受伤的精神病人送到医院救治。

  旁观的市民及时打电话报警并通知120急救中心,交巡警事故处理人员通过目击者,找到了肇事车主,并通知肇事者回到了现场,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一个不容忽视的疑问是:女精神病人怎么睡在南大桥下?为什么没人管?该由谁来管?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否则类似的惨剧还可能上演。不能等到出了命案才予以“高度重视”。

  精神病人的问题是个社会性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一个过程,但是,作为正常人、作为任何开车的司机,都必须无条件地给精神病人让路,我想在“以人为本”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这个说法应该不会有人反对吧?尤其是在右转弯处和斑马线上,更要礼让行人,因为车辆过斑马线实际上是在向行人“借道”,可是令人惊讶的是:过去的几年中海口却多次发生行人在斑马线上被撞的恶劣事故。在电子眼差不多已经无处不在的海口,竟然还有司机如此“目中无‘眼’”,除了感叹这些人没素质之外,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想到这里,我不能不提起另外一个担心,那就是我刚刚在11月8日《珠江晚报》上看到的一则报道:让车牌能摇控“翻身”,以躲避电子眼的抓拍,日前珠海市交警执勤时,发现了一辆安装遥控装置的宝马车。

  得事先声明,车牌遥控装置的发生地是珠海市,不是海口。在海口,我还没有看到这样的报道。车牌遥控装置能让肇事者逃遁有术,有了它,电子眼也就形同虚设了,这样以来,那些开霸王车的司机就可以肆无忌惮地闯红灯了,斑马线上过往的行人也就有了不知道多少危险,斑马线也就离“死亡线”不远了。更为可怕的是,一旦发生车撞行人的事故,受害人根本无法找到肇事者,即使被及时送进医院,也找不到肇事者来赔偿损失。后果比我们想象的要可怕得多。

  当然,我相信,违规技术毕竟见不得阳光,有关部门找到应对的措施也许不是难事,但也应该看到再高级的电子眼或者其他技术,也不能确保车主百分之百地守法。交通安全,关键还是要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那样的话,即使没有电子眼,司机也一样能够自觉地礼让行人———无论是对正常人还是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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