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摆平”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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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8:25 中安在线-现代农村报 |
最近出版的《人民论坛》刊发特别策划文章对社会上流行的“摆平”现象进行了剖析,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撰文指出,“摆平”往往和公权力腐败密不可分。综观各种“摆平”行为所使用的手段,不外乎有三种:金钱、关系、公权力。 文章指出,“摆平”是一种“人治”或“反法制”现象。在现代法制社会,“摆平”是一种“私定法律”、“私设公堂”性质的行为。在现代法制社会里,任何合法的私权利 都会受到公权力的保护。也就是说,公权力和私权利之外几乎已经没有什么灰色空间了。如果把“摆平”视为某些人的私权利的话,显然它是一种非法的、不受保护的私权利,其行使也必然会侵犯公权力。在特定情况下,“摆平”使用的可能是单个手段,也可能是多个手段的组合,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离不开公权力这个基本手段。动用公权力来“摆平”,当然是对于公权力的滥用,毫无疑问就是腐败行为了。摘自《人民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