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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村干治病定“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8:31 中安在线-现代农村报

  本报讯日前,灵璧县委新出台了《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对村干部职数设置、选拔任用、教育培训、任务职责、工资待遇等方面均作出明确具体规定。

  该县规定:人口在3000人以下的村两委成员控制在5-7人,3000人以上的村两委成员可适当增加,但不超过9人。村两委成员实行交叉兼职。两委干部要求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65岁。注

意从回乡青年、退伍军人、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人员和致富能手等优秀分子中选拔村干部。新干部任职培训不少于3天。以县乡党校为依托,村两委正职每年轮训不少于7天,一般干部不少于3天。

  明确村级干部任务、职责,主要是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集体收入。对村干部做到劳有所酬、病有所医、退有所补、老有所养。其待遇从村级专项补助金中列支;实行结构工资制,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工资分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和规模工资。3000-5000人的村任职10年以内的村正职基础工资在240元左右。绩效工资占村干部总工资的55%%左右,由乡镇考核定绩后核发。《办法》还对村干部生病和退职补助也作出具体规定。(拂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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