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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黑名单”制度将建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8:4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9日讯 记者辛红 央行今天发布促进商业承兑汇票发展的指导意见,今后央行将建立无理拒付、拖延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并加大对违约企业的惩戒力度。

  承兑汇票是企业之间方便、有效的一种支付工具,通常是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签发的,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由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

人的票据。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规模不断扩大,便利了企业支付结算、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也改善了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但是,商业汇票中银行承兑汇票占比过高、商业承兑汇票占比过低,央行希望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有效推广商业承兑汇票的良性机制。

  按照意见要求,商业银行将选择并鼓励一些资信状况良好、产供销关系比较稳定的企业,在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中签发、收受、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央行也引导、鼓励商业银行和企业依法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推广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信用查询支持。

  此外,央行将有计划地组织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级,继续加大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力度,将违规开立使用银行结算账户、违约支付、逃废债务、欠缴税款等信息加以收集并予以披露。

  对于故意拖延支付、无理拒付的,意见要求建立有效的违约支付惩戒机制,屡次无理拒付、拖延支付的,商业银行将停止为其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相关业务,甚至中止办理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近年来由于商业银行对承兑汇票管理疏于形式而屡发诈骗大案,为防范风险,意见强调,央行将及时发布风险信息,商业银行也要进行严格的真实贸易背景审查,防止利用商业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贴现资金以及进行其他违法违规活动,并完善资格审核程序,切实加强资信、偿债能力调查,避免新增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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