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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线将有变? 广州仍为144平方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9:1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睿)普通住房标准又将有变化?国税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表示,对“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要在去年《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普通住房标准”的范围内从严掌握。对此,昨日有媒体称,这意味着“‘非普通住房标准’由原来144平方米以上变为120平方米以上。”

  广州:普通住宅〈144平方米

  记者昨天致电询问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询问时,该负责人表示,还未听到要修改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的“风声”,目前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线仍为144平方米建筑面积。

  去年“国八条”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认定,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的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的住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具体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20%。

  广州当时用足了20%的上限,从去年6月1日起,普通和非普通住宅的面积标准设立在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国税总局:“普通住房标准”从严掌握

  今年10月20日,国税总局网站挂出《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今年“国十五条”,进一步促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范围内从严掌握。

  解读:从严掌握≠取消20%浮动

  对于昨日媒体所报道的“从严掌握”意味着普通住房标准要从“144平方米降到120平方米建筑面积。”几位业内人士都表示,《通知》中并未明确做如此规定,将“从严掌握”理解为取消地方20%的浮动权限有欠依据。

  据了解,针对“非普通住宅”征收的土地增值税从今年9月开始在广州正式执行。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单位,须按卖楼价全额征收3%或者增值差额的30%—60%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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